监临
官名。又称“监临官”。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。总摄考场事务,除主考、同考官外,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、监督。明制,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。清制,顺天乡试用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以府尹充,满员以其他二、三品官充。各省乡试初沿明制,以巡按御史充,后改用巡抚。
官名。又称“监临官”。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。总摄考场事务,除主考、同考官外,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、监督。明制,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。清制,顺天乡试用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以府尹充,满员以其他二、三品官充。各省乡试初沿明制,以巡按御史充,后改用巡抚。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 “赵奢者,赵之田部吏也。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,奢以法治之,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”。掌收田租税的官吏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奢者
宋朝禁军名号。马军、步军有天武左、右厢,各设都指挥使。
学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从八品,员额一人,掌以天文历象教天文生。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主持开封府政务。《五代史·王朴传》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,知开封府事。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隶卫尉寺,掌奉引仪仗以肃禁卫,以时修饰仪物,选募人兵而校其迁补之事。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,掌奉引仪仗以严肃禁卫,及时修饰仪仗诸物以及仪仗司人员、兵丁的选募、考核、迁补之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①卫将军府署的省称。《晋书·会稽文孝王道子传》: “卫府文武,一以配骠骑府。”②隋、唐置十六卫府,分统禁卫兵。见“十六卫”。
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。亦有指高级武职者,则带有贬意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合称、北宋前期指御史台左巡使。右巡使、监祭使、廊下使、监香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