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国长史
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。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。或亦分置左、右。参见“丞相长史”。
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。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。或亦分置左、右。参见“丞相长史”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政事省官员,袭唐中书舍人之制,掌侍奉进奏、参议表章,及劳问有功将帅及大宾客,按察详决冤狱等事。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,改称中书舍人。
首都外别建的国都。又称陪京,明代亦称留都。西周时周公建洛阳为东都,是为最早的陪都。此后历代建为陪都的,东汉有长安、宛,三国魏有长安、谯、许昌、邺。东晋与南朝不设陪都。北魏曾以其故都代郡为北京。北齐以并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、铅子、火绳等物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为内官,位视元士。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:“高祖改定内官,左右昭仪位视大司马,三夫人视三公,三视须三卿,六嫔视六卿,世妇视中大夫,御女视元士。”隋文帝仁寿二年(602)后置八十一员,炀帝置二十
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三国魏明帝置,太和(227—233)中定其位比关内侯。西晋武帝定内官,置为九嫔之一,位视九卿。南朝宋孝武帝省,明帝泰始元年(465)复置,三年列位九嫔。南齐沿置,陈亦为九嫔之一。隋炀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朝会、庆贺、册立、册封、大婚、巡幸等事项。所属有鸣赞、序班、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官名,清朝置,属宗人府。左右宗正为府丞佐官,掌助府丞校汉文册籍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秩从五品,置二员,下设副使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