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行政公署财政司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一、监督征收地方税;二、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;三、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;四、滞纳地方税处分的诉愿;五、监督地方岁出;六、编制地方预算、决算;七、地方公债;八、地方金融。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一、监督征收地方税;二、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;三、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;四、滞纳地方税处分的诉愿;五、监督地方岁出;六、编制地方预算、决算;七、地方公债;八、地方金融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有方士中士十六人,掌四方都家的狱讼。又有讶士中士八人,掌迎宾客,兼理四方的狱讼。北周合此二职, 置方宪上士,正三命;方宪中士,正二命。掌理四方的狱讼,属秋官府。
官名。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。
官名。即 “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”,或称“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”。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始置,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,后罢武臣提点。掌提辖诸县刑狱、兵民、贼盗、仓场、库务,兼管沟洫河道之事。
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。因其持戟,又称持戟之士;又因其驻防于五都,又称“五都之兵”或“五家之兵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北京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农工部,掌管全国水利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分科情况不详。
官名。北齐置昭玄寺,掌诸佛教。鸿胪寺中亦置典寺署,统州郡沙门,隋炀帝改佛寺为道场,改道观为玄坛,各置监丞,并在鸿胪寺设崇玄署管理之,置署令一人。唐贞观中省。开元二十五年(公元737年)复置,有令丞各一
官名。1、稾人也作槁人,掌管弓弩箭矢。《周礼·夏官·序官》:“稾人,中士四人。”注:“此官主弓弩箭矢。”2、稾人也作犒人,掌供散吏饮食。见《周礼·地官·稾人》。
官名。西周中期以后置。内史类史官,掌册命宣读王命。参见“作册”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盉》说:“王在周,令作册内史易免。”(《三代》一四·一二·一)其职掌见“内史”。
官名。宋仁宗天圣元年(1023)置,以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