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守所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,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。负责关押未决人犯。置所长、所官掌其事。
民国时,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。置所长、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,分别办理所中事务,由高等法院院长监督。但此权应委托各分院院长或地方院院长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,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。负责关押未决人犯。置所长、所官掌其事。
民国时,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。置所长、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,分别办理所中事务,由高等法院院长监督。但此权应委托各分院院长或地方院院长。
官名。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,置判太常寺,为太常寺的长官,无固定员额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元丰改制始正名,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。
① 官署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负责民众教化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夏五月辛卯,司铎火。”章炳麟《春秋左传读》:“司铎,盖官署之在宫城中者也。”② 官名。春秋鲁置。掌教化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“司铎射怀锦
①爵名。清朝蒙古贵族封爵之第七等。位次辅国公。土默特左旗和喀喇沁三旗称“塔布囊”。有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之别,秩视一品至四品。此外,新疆回部吐鲁番和哈密的贵族封爵制同蒙古,亦有台吉。②官名。清朝设于内蒙古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掌郊区的行政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 “(楚灵王) 又夺成然邑,而使为郊尹。”杜预注:“郊尹,治郊竟 (境) 大夫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楚子夺成然邑
官名。金朝宫师府置,掌东宫门卫禁钥,正六品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)置,隶三司,掌收储诸州所纳布,司其出给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隶太府寺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收受诸州输纳布匹,
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,以示其威权。魏晋以后,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,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。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,亦持节,以示权位与尊
官名。明初内府神宫监、尚宝监、内官监等以监为名的宦官衙门皆置,各一人,从四品。后渐革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变更钞法,立山东、河东、辽阳、江淮、湖广、川汉六处泉货监,掌铸造至大通宝和大元通宝。四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