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办
官名。(1)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其主管官若身份特高,称为督办。(2) 北洋政府设置,一为省军政长官,即“军务善后督办”或“督办军务善后”的简称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陆续由督军改称;二是各机关的监督或主管(特任、特派或简派)。如币制局的督办为监督官;税务处、航空署、赈务处、各地商埠的督办,均为主管官。
官名。(1)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其主管官若身份特高,称为督办。(2) 北洋政府设置,一为省军政长官,即“军务善后督办”或“督办军务善后”的简称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陆续由督军改称;二是各机关的监督或主管(特任、特派或简派)。如币制局的督办为监督官;税务处、航空署、赈务处、各地商埠的督办,均为主管官。
士兵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兵(3)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冶令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两京仓廪积,计度东京粮料、百官禄米、厨料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龟卜。《尚书·周书 ·洪范》:“龟从,筮从,卿士从,庶民从,是之谓大同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右监门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并降为正五品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监门率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,于南京复置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吏部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文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四清吏
见“国史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实录院的长官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子府、庶姓持节府属官,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,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