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捕衙门
官署名。清初兵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掌捕政。置满洲左侍郎、汉右侍郎各一人,满、汉左、右理事官、司务郎中均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七人,汉军八人、汉一人,主事满洲二人,汉军一人,汉六人。十二年,增置督捕员外郎八人,每旗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裁督捕侍郎以下各官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
官署名。清初兵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掌捕政。置满洲左侍郎、汉右侍郎各一人,满、汉左、右理事官、司务郎中均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七人,汉军八人、汉一人,主事满洲二人,汉军一人,汉六人。十二年,增置督捕员外郎八人,每旗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裁督捕侍郎以下各官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
宋朝炮兵称飞山军,飞山军指挥即炮兵指挥。《宋史·兵一》:“仁宗即位,海内承平,而留神武备,始幸安肃教场观飞山雄武发炮。”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中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恭敬东南姓关上支界。
即官品之等级。
官署名。元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置司成都路,设使、副使等职,监治成都、嘉定、广元、顺庆、永宁、重庆、夔州、叙州、马湖等路,兼劝农事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王宫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? 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殴(也)。”
官吏名籍。《后汉书·李国传》: “凡所辟召,靡非先归,或富室财路,或子婿婚属,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。”官爵名录、官名册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至于表举荐达,例皆门徒;及所辟召,靡非先旧。或富室财赂,
兼统两郡的太守的称谓。南朝有合两郡置一太守之制,其太守即称之为“双头郡太守”。亦有三郡合置一太守者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考功司,掌从义郎考课、磨勘、关升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末、北周置。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一命,员十二人。负责皇帝寝宫安全,立于寝宫东西阶,披银甲,左执熊环,右执熊环长刀,刀以银饰,兼执师子彤盾,列左、右侍之外。皇帝临朝及出行时,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,交趾吴将吕兴奉表降魏,魏以吕兴为使持节、都督交训诸军事、南中大将军,策命未至,兴为下人所杀。二品,不常置。见《三国志·三少帝记》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