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落首领。《隋书东夷传流求国》:“国有四五帅,统诸洞,洞有小王。往往有村,村有鸟了帅,并以善战者为之,自相树立,理一村之事。”随之流求,即今台湾省。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六阶,从四品。官名。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,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内侍散官》。
官名。每侯国置相一人,其俸各如本县,掌治民,如令、长,不臣。但纳租于侯,以户数为限。侯的家臣,有家丞、庶子各一人,掌侍侯,理家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武帝时始置,为侯国的行政首长。《后汉书·
官名。 北齐吏部始置, 为主爵曹长官,一员,六品上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主爵郎置,为吏部主爵司长官,一员,从五品上,掌封爵等事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武则天
官署名。西汉置,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民族事务,设尚书为长官,隶尚书署。东汉分置南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隶尚书台。三国魏、西晋初复置,后罢。官署名,西汉置,其长官称客曹尚书,掌外国及周围少数民族事务。客曹尚书,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,掌斋祠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工部司长官,员二人,承司空之事,掌百工之籍,而理其禁令。下设工部上士、工部中士、工部旅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省,宣帝即位后,复置
县门下吏名。汉晋于县置录事史,北魏改称录事,地位在县主簿之下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,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。宋以后县唯置主簿,无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兵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吏部事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钦天监,原在南京之钦天监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钦天监。设监正一人,监副一人,主簿一人,五官正一人,五官灵台郎二人,五官监候一人,五官司历一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