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科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六人。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一人。又,南京礼科亦设一人。分掌监订礼部仪制,纪录大臣曾经纠劾削夺、有玷士论者,以核赠諡之典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(1665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(1729)升为正五品。分掌稽核典礼事务,注销礼部、宗人府、理藩院等衙门之文卷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六人。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一人。又,南京礼科亦设一人。分掌监订礼部仪制,纪录大臣曾经纠劾削夺、有玷士论者,以核赠諡之典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(1665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(1729)升为正五品。分掌稽核典礼事务,注销礼部、宗人府、理藩院等衙门之文卷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北齐大理寺所属有录事。唐沿置,员额二人,秩从九品上,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属一人,所主无考。蜀吴设置情况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亦置戎曹属一人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佐管带教练事,并管庶务。军官名。清末置于新军各营,为各营的副统兵官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大兴府,掌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、簿籍、审阅案卷,总录诸案之事。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始置武卫, 至元元年 (公元1264年)改为侍卫亲军,分左右翼,八年(公元1271年)改设右、左、中三卫, 为京城侍卫军, 属枢密院。掌宿卫扈从,并兼屯田事务,国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筹议舰队、学堂及各类海军部队的扩充、改良,核定战前之规则,承办海疆戒严、解严等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
官名。西夏置,为谏师位之一,为诸王之师。在中书、枢密位下,与中等司等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
即“额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