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,于各省布政使司内设财政公所,或名度支公所。所内分科办事,其组织机构各省略有不同,山东布政使司所属的财政公所分设以下五科:总核科:掌复核各科收支款目、册籍,核定后由
即“噶布什贤壮达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,主管市场交易。汉朝大城市均置市长,然长安两市,一市置长,一市置令。长安市令属京兆尹。南北朝或置。唐、五代因之,职掌略同。唐朝府、州、县皆设市,以市令主之,另置丞、佐、史、帅等。员额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),隶工部,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秩从五品,以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主管。
明、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朔方王之下。
州分职吏名。汉末诸州有置郡督军者,其职在部督属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记“泰山太守薛悌为督邮,郡督军与悌争论。”对于太守任命属吏,提出异议与之争论,显然是部督者的身份,似应为州吏而非为郡吏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,管理合作事业,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。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,位在监当官之下,分管有关事务,督率仓、库、斗、秤、拣、掐子等。与其副手合称“专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