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署名。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,领祠部、仪曹二郎曹。长官为尚书,然不常授,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。北魏不常置,或设神部、仪曹、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。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,掌宗
官署名。即“贵州清吏司”。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又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理部分营作之事,并兼收苇税,染造色低、督造火药,供给柴薪。所辖满员四品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属粮食部、掌理粮食储备的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仁宗延祐五年(1318)由上都应办所改立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,隶上都留守司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边远地区官员满任后,许免赴京参选,由转运司立格就地注授,称就注。
宋朝殿前都指挥使司简称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见“厢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