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旗副章京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属官。分管一旗之事。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,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,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。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十佐领内外设一人,由台吉中选补,如不得适当之人,则由参领中选补之。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属官。分管一旗之事。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,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,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。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十佐领内外设一人,由台吉中选补,如不得适当之人,则由参领中选补之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,为正八品上武散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唯蕃官蕃兵仍授,余者并罢。官名,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上授宣节校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宋代武散官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刑部侍郎。参见“刑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宪部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置司甘州(今陕西陇西),监治甘州、永昌、肃州、沙州、亦集乃、宁夏、兀剌海、山丹州、西宁州等路、府、州,设使、副使等。二十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置,为右领军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一员,从二品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
官名。西汉水衡都尉所属有农仓长及丞,掌贮藏谷物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有“甘泉仓丞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宗正寺卿、少卿、丞皆为寄禄官,不领本职,别置判宗正寺事,若判寺事缺,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,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,司皇族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丞复为职事官,实领
见“应天府尹”。
对担任宰相而又封王者的尊称。《晋书·隐逸·孟陋传》: “简文帝辅政,命为参军,称疾不起”,曰“我疾病不堪恭相王之命,非敢为高也。”宰相受封为王称相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留王英》:“(咸熙元年三月)已卯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慕容垂燕元元年(384)置, 以翟檀为之。北魏太武帝神䴥四年(431)亦置,位在太尉之上,后罢。北魏末复置,位在丞相上,用以位置权臣。尔朱荣自大将军迁此,后尔朱兆,高欢先
官名。即主爵(司封)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爵(司封)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,掌封爵、皇室枝族、及诸亲内外命妇、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。见《通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