簿记长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簿记长,军衔为准尉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簿记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始置于西川,后沿边及内地亦置,为地方军事机构。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,总其屯戍、营防、守御之政令。设兵马钤辖,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充任,其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。多以知
官署名。洪武十五年罢亲军都尉府和仪銮司,置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;其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,有将军、力士、校尉。初为皇宫禁卫军,掌直驾侍卫。成祖夺皇位后,欲以威慑群臣,特命纪纲为锦衣卫指挥使,掌领亲军,兼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,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礼部”。
① 官制用语。汉代有“三互法”,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,为官不得相临,以避嫌疑。唐代宗广德二年(764),令中书、门下两省五品以上,尚书省四品以上,御史五品以上,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、驸马等,其亲属及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掌供给国学廪食。中等司。立于西夏崇宗乾顺贞观元年(1101)。西夏供给官学廪食的机构。参见“汉学”。
汉朝的官府衙门称寺舍,也称官舍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晓狄道长归守寺舍。”注:“晓,喻也。寺舍,官舍也。狄道,县,今兰州县也。”
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镇守者”,汉译“宣差”。蒙古国时期在被征服地区所设监治官,掌军民政实权。元朝建立后,路、府、州、县及蒙古军以外军队元帅府、万户府、千户所皆设此职,品秩同各官署正官,地位高于正官。朝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又名清档房。掌办理藩院奏折并管理本院官员题缺出差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一人,蒙古三人;笔帖式满四人,蒙古十人;经承四人。
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。参见“左士师”、“右士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