纠察司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供输纳”。其职任为运集谷粮以实仓廪。(1)集曹参军。南齐时有此职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(2)集曹行参军。南朝宋始置,《宋书·索虏传》记元嘉二十七年(公元450年)尹定任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参见“光禄卿”。官名。为光禄寺的长官。南北朝时梁、北齐、唐、宋、明、清都设此官,掌管皇室膳食等事。详见“光禄”条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《尚书·立政》。“夷”、“微”、“卢”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,“烝”是他们的君长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战国秦国称在军队中担任职务的官吏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行间之吏也,故爵公士也,就为上造。故爵上造,就为簪袅。”
官名。即廪牺令。
官吏名。①诵读文书的小吏。西晋始置,隶尚书令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始贾充为尚书令,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,省事盖自此始。”品职章服与令史略同。惠帝元康(291—299)中太子詹事属吏亦有之。南朝宋尚书省
见“总管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