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计局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统一各部统计事件并其他统计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属国务院。后来,民国十九年,国民政府也在主计处设统计局,办理各机关统计人员的任免、迁调、训练、考绩及统计图表格式的制定、颁行,以及统计工作的分配、统计事务的指导和监督等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统一各部统计事件并其他统计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属国务院。后来,民国十九年,国民政府也在主计处设统计局,办理各机关统计人员的任免、迁调、训练、考绩及统计图表格式的制定、颁行,以及统计工作的分配、统计事务的指导和监督等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。
官名。见“刑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掌东京舍利军马。
官名,即典农功曹,为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、典农都尉的属吏,掌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后为典农纲纪,上计吏。”
指封疆大吏。尧时有四岳,分掌四方诸侯;周有方伯,为诸侯之长。后代把四岳方伯简化为岳伯,并用来指封疆大吏。《明诗别裁五·(何景明)陇石行送徐少参》:“熊轼朱幡今岳伯,豸冠白笔旧台臣。”
官名。负责防卫。南北朝时诸王有防阁将军,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。唐朝也有此官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》、《资治通鉴》宋泰豫三年注,齐建武元年注。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凡京司
节度判官、观察判官合称。与留守判官同为选人最高一阶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重定选人阶官,换承直郎。
元朝军事机构合称。又称六卫汉军。指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八年(1085),改中书外省置。参见“中书门下后省”。
官名。东晋县府属官。见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。县分职吏名。三国魏始置,掌监督粮仓。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“魏官品”条记仓簟河津督监,秩第九品。晋置于诸县,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记羲之为会稽内史,致书尚书仆射说:“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