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清沿明制置,掌收外省衙门送达的文书,编号登记,分司办理;并稽察提塘官的勤惰,管理本部吏员、役。设司务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二人。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合称,即州牧和郡守。州牧为州的长官,掌州的政令。郡守,也称郡太守,为郡的长官,掌治其郡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州郡牧守,竟盗声名。”参看“州牧”“郡守”条。
官署名。负责造曲供内酒坊用,也出卖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九·光禄卿》。
明朝贡生之一种。凡生员捐纳钱财进入国子监读书者称纳贡,由普通身分捐赀入监者称例监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代准许纳资入国子监。凡由生员身份纳资入监者称为纳贡,由普通身一份纳资入监者,称为例监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置,为典寺令副贰。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正八品,员额二人,掌校正历书。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正五品,员额三人,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。
同“遂”。西周时期鲁国行政区划名。指国都郊外地区。《史记》卷三三《鲁周公世家》: “鲁人三郊三隧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,又作司理。见“司理”。官名,即“司理”,古代“理”“李”通用。见“司理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