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绩司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官的任用;二、地方行政官的叙等、进级;三、地方行政官的褒奖、恤赏;四、地方行政官的惩戒;五、土司承袭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官的任用;二、地方行政官的叙等、进级;三、地方行政官的褒奖、恤赏;四、地方行政官的惩戒;五、土司承袭。
参见“太子常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官办之书局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以强学书局改官办,故名。初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。掌译刻各国关于律例、公法、商务、农务、制造、测算及武备、工程等书籍,刊行《官书局报》、《官书局汇报》,载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佐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官署通称,即分科办事机构。战国时秦国郡县所属职事部门泛称曹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语书》:“发书,移书曹,曹莫受,以告府,府令曹画之。其画最多者,当居曹奏令、丞”。汉朝自公、卿至郡县皆分曹治事。主管者正
官名。士曹长官。晋朝、南朝宋置。南朝宋七品。唐朝时为士曹参军事的省称。宋朝亦置。参见“士曹”。官名。北齐、唐、宋皆置,掌土功、公廨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王府官》。参看《隋书·百官中》、《宋史·职官六
三国魏相国府僚属名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魏元帝咸熙(264—265)中,相国府置“参战十一人。”僚属名,三国时魏相国府置,掌参谋战争事务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:“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,相国府置中卫将军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9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导和带领祭祀山川社稷的舞蹈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舞师,下士二人,胥四人,舞徒四十人”,“掌教兵舞、帅而舞山川之祭祀。教祓舞。帅而舞社稷之祭祀。教羽舞,帅而舞四方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供备库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怀远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三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三品亦封此。五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