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吏
汉朝丞相(三公)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。晋朝,凡郡、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,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,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;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,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,五百以上置四十人,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,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,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。
1、将军属吏,总掌营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将军》:“其余将军,置以征伐,无员职,亦有部曲、司马、军候以领兵。其职吏部集各一人,总知营事。”
2、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。
汉朝丞相(三公)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。晋朝,凡郡、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,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,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;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,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,五百以上置四十人,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,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,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。
1、将军属吏,总掌营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将军》:“其余将军,置以征伐,无员职,亦有部曲、司马、军候以领兵。其职吏部集各一人,总知营事。”
2、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若干人,分别在总务、文牍、军事、财政、民政、英文、电报七科办事。
官名,掌护从,居则宿卫,守护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《后汉书·刘玄传》:“遣中黄门从官奉迎迁都。”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北主客郎互称,为尚书省北主客曹长官。参见“北主客郎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 五月置,专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,与中军、中卫、中抚将军合称四中将军,地位显要。或分置左、右。扬州刺史建安王萧伟自右将军进号此职。天监七年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
省的军政长官。辛亥革命时各省推举的统帅称为都督,兼辖民政。北洋政府时原则上实行军民分治,民政由民政长专管,都督名义上只管军政,直属大总统,统辖省内各军,协助处理省内治安,关于军令受参谋本部指挥,军政受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涿州 (今河北涿县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职与属衙同左、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北魏皇子王国、诸王国、公国置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下或从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官品同。
官名。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。详“磨勘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吏部曹事务,属并省吏部尚书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“天统三年(567),(封孝谈)除并省吏部郎中,南阳王友,赴晋阳典机密。”其职掌与“吏部郎中”略同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领命中虎贲,负责皇帝宿卫侍从,员二人,由骁骑、游击将军分领。与虎贲、羽林、异力、上骑督并称二卫五部督。大驾出行时,分领左右骑队扈从。武官名。晋代二卫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、命中五督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