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由总务处管辖,主办文件收发、器物保管、造具巡官长警饷册与招募巡警的花名册,置巡官五人,巡长二人,巡警九十人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供奉宫廷衣服玩物之事。隶光禄寺。
官名。金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置熙春园,属上林署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同监。
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,俸六百石,为中尉属官,主兵掌治安。参看《中垒》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每百家置一人。
泛指百官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夫将相大臣,均体元首,共舆而驰,同舟而济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其职掌为管理牛羊厂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主持铨选官吏的官员。《晋书·蔡克传》:“(司马)颖为丞相,擢为东曹掾。克素有格量,及居选官,苟进之徒望风畏惮。”时东曹掾典铨选官员。《梁书·王泰传》: “士多怀泰,每愿其居选官。顷之,为吏部尚书,衣冠
选官制度。汉朝规定由公卿、列侯、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,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。始于汉文帝,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,主要有岁举和诏举。岁举一年一次,由刺史、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(茂)才等。诏举则时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道武帝天兴)三年(400)十月,置受恩、蒙养、长德、训士四官。受恩职比特进,无常员,亲贵器望者为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