虎贲军书令史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虎贲军下级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虎贲军下级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
官名。清朝户部所属职官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设井田科,掌核八旗土田、内府庄户及官房、官地之岁租,隶户部福建司。因选该司满郎中坐办,故名。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无定员,由尚书酌派。
简称文选司郎中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
官名 。西晋始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沿置。属廷尉。参议刑狱,分任审判事务,地位低于正、监、平三官。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、陈八品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七品。北齐改置“大
代行执金吾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王梁传》:“月余,以为中郎将,行执金吾事。”执金吾掌宫外巡逻,擒奸讨猾,以防非常。详见“执金吾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上称忠勇校尉,元代为正七品升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八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七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用竹编食器供应祭祀燕享等所需的食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笾人,奄一人,女笾十人,奚二十人”,“掌四笾之实”,“凡祭祀,共其笾荐羞之实。丧事及宾客之事,其共荐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居左右平章事下,比唐朝尚书仆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