裨小王
裨小王即小王,为二十四长属下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,大者万余骑,小者数千,凡二十四长……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之属。”“汉将军得右贤王人众男女万五千人,裨小王十余人。”
裨小王即小王,为二十四长属下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,大者万余骑,小者数千,凡二十四长……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之属。”“汉将军得右贤王人众男女万五千人,裨小王十余人。”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责任内阁的佐官,员额一人,协助总理大臣与协理大臣综理阁务,监督指挥内阁各厅局工作。参见“责任内阁”。
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副长官,员额左右各一人。
残害百姓,毁坏国家的官吏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秦居平土,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,刑罚深酷,吏行残贼也。夫违天害德,为上取怨于下,莫甚乎残贼之吏。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,锢废勿用……虽有唐尧之大灾,民无离上之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大学院的长官,见“大学院”。
官署名。亦称“鼓厅衙门”。清朝通政使司兼领之机构。登闻鼓厅置于唐,宋朝设有登闻鼓院,受理官民建议或申诉。明于都察院设登闻鼓,军民有冤而有司不为审理,许具状通政使司; 又不为转达,可击鼓鸣冤。清始置厅。
官署名,秦汉置,掌织文绣,属少府。汉初置东织、西织,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,更名西织曰织室。其官有令、丞。后省令,仅置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陆海军官佐等级之一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 分为大都尉、左都尉、右都尉三级。
见“衙内指挥使”。
谏议大夫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