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。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,统军二员、别将四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官名,即谒者仆射。详“谒者仆射”条。
即太子左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左监门率府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为太府寺常平署次官,二员,从八品下,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修理钟表。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刑部尚书之别称。
官吏提升叫转迁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窃见国家故事,尚书以久次转迁,非有踔绝之能,不相踰越。”
即“直隶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