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尚书事
官名。西汉设置,见“领尚书事”。
官名。西汉设置,见“领尚书事”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福建设置,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,汉置,为漕曹副长官,佐助漕曹掾掌漕运事。参看“漕曹”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导淮委员会长官。见“导淮委员会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七人,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官制用语,即贬官免职,同罢黜、黜免 贬黜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嚣尹午、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”。
工官。战国周王室置。掌制造器物。《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》第一四图·1银铫刻铭: “左受工, 中府, 左(酒)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