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警保司

警保司
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治安、公共卫生、建筑审核、营业执照、京师市政工程等事宜。辖保安、卫生、工筑、营业四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。下设员外郎四人。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

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巡警部。分设四科:保安科,掌预防危害,维护治安,宣布应行告诫、禁止的一切命令,查禁奸民棍徒结会、拜盟、扶乩等事。卫生科,掌考核医学堂的设置,医生的考验、给凭,并清道、检疫,计划及审定一切卫生保健章程。工筑科,掌京城内外道路工程之计划,调查各省都会及商埠修路工程,审订京外各警厅房屋式样与工厂、戏院建筑的检查,管理一切公私营造事宜。营业科,掌市中一切营业开张,申报存案,并审定铺捐、车捐各项捐章及市场绅董公所办事章程,京城内外所设电灯、自来水、市街、铁路均归其核准保护。设郎中一人,总理司务;每科设员外郎一人,总理科务,主事一人,办理科务;并有书记官、司书生若干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北衙十军

    唐代的禁军。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左右羽林军,其后又续置左右龙武军、左右神武军、左右神策军、左右神威军,合称北衙十军。

  • 汉人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隶属户部。设主事,秩从七品,同户部员外郎分掌曹事,兼提控编附条格、管勾架阁等。

  • 民政长

    官名。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,统辖一省军民之事。后来实行军民分治,都督专管军务,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。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。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,临时政府北迁后

  • 矢人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

  • 判度支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度支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  • 学事

    官名。东汉中央政府机构所属员吏。如太常所属员吏八十五人中,有学事九人; 太仆员吏七十人中有学事三十一人。晋朝沿置,诸公及位从公者,其府所置属吏,西、东曹各有一人。

  • 神威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威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右小宫伯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小宫伯下大夫”。

  • 寄食

    官制用语。南北朝时,有些爵位的封邑不在自己政权的辖区内,被准许在其它郡县享受国租收入,称寄食。北魏临准王元彧就被准许寄食相州魏郡。北周武帝保定二年(562) 下诏: “比以寇难犹梗,九州未一,文武之官

  • 盐务分司

    官署名。明、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。明朝设十四处,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,分别以运同、运副、运判司之。掌督查各场仓盐课司,以总于都转运使,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。清朝沿设,隶于都转盐运使或盐法道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