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令史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,曹操丞相府属吏。诸曹如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等皆设。
官名,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,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皆置,掌谋议。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,曹操丞相府属吏。诸曹如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等皆设。
官名,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,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皆置,掌谋议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东汉置,隶少府所属钩盾令,员一人,以宦者任之,秩三百石。官名,汉置,俸三百石,属钩盾令,掌永安宫。永安宫在北宫东北,有园观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“宋宁州太守爨龙颜碑阴》有此职,位次西曹、户曹、记室之下。北齐诸州亦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由工部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工部改为农工商部,遂废。
亦称内郡国。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,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。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。如成帝时,内郡举方正,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。
官署名。即将作监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将作监。参见“将作监”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将作监为营缮监,将作大匠、少匠改为营缮大匠、少匠,神龙元年(公元7
官名合称。即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将军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二品。晋朝、南朝宋三品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; 陈二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
参见“刀剑备身五职”。
满语文臣之通称,即“巴克什”。清太宗天聪五年(1631)七月规定,除特赐称此号者,余皆改称笔帖式。参见“巴克什”。
即“尚书右选”。尚书右选郎中的简称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