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议所
官署名。全哀宗于汴京置,受陈言文字,以御史大夫纳合宁、左司都事元好问、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,以备咨询。
官署名。全哀宗于汴京置,受陈言文字,以御史大夫纳合宁、左司都事元好问、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,以备咨询。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使职名。唐朝所置专送封官告身之使者,僖宗中和四年(884) 征东川节度使杨师立为右仆射,遣使奉右仆射告身调其入京,杨师立不接受而杀官告使。五代后梁沿置,太祖开平二年(908) 以膳部郎中赵光裔、右补阙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休假制度之一。除遇父母亡故解官持服、祖父母亡故重服外,其余亲属亡故,朝廷按规定给假,称为式假。假期自一日至三十日不等。武臣及归正、归附官丁忧,不解除官职,亦给式假一百日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陈沿之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是流内最低一班的最后一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改定为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
官名。金代三司设此官。泰和八年,省户部官员置三司,三司指盐铁(兼劝农)、度支、户部。同签三司事为三司主官之一,正五品,品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三司事之下,与其共掌劝农、盐铁、度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三司》。
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、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、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、文件等各种资料。其称始于清。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。清杨宾《柳边纪略》云“边外文字,多书于木,往来传递者曰牌子,以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乡师属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》:“及葬执纛以匠师御柩而治役。”郑玄注: “匠师,事官之属,其于司空,若乡师之于司徒也,乡师主役,匠师主众匠,共主葬引。”②官名。春秋时
官名。即中尚令。
官名。北周置司成中大夫,正五命;司成下大夫,正四命。职掌国史,府属不明。北周任司成中大夫者见《隋书·张煚传》:“父羡,入为司成中大夫,典国史。”任司成下大夫者,见《北齐书·源彪传》:“周武平齐,入京,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