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茞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大相,置一人,亦号大论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大相,置一人,亦号大论。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夏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寇卿为长官,设小司寇上大夫、秋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。掌刑政,负责刑法的制订与执行,掌朝仪并负责接待四方使者
官名,汉置,为驺之长,掌驾御或骑从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从官更持节,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,常与居禁闼内敖戏。”参看“驺”条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古代官府分曹办公,即分职办公,犹如今之官府分厅、局、科、室办公,这“曹”,就类似今天的厅、局、科、室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·张玄》:“玄初为县丞,尝以职事对府,不知官曹处,吏白门下责之。”《唐会要·内外官
春秋时晋国的小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皂隶食职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辇舆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为銮仪卫十司之一,掌乘舆等。参看“銮仪卫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太常寺太卜署、司农寺诸仓等置,流外三品、七品,掌料功程事等。官名,为“上计掾史”的省称。详见《计吏》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。置使、副使。
官名。即吏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员外郎。
见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