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治委员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,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,为首领官。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。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,一般可升为吏目。明朝沿置,为各县首领官,未入流。掌出纳文移。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,则领丞、簿职,掌粮马、捕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狄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统称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三司所辖三部勾院、都磨勘司、都主辖支收司、拘收司、都理欠司、都凭由司、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。
官署名。元朝文宗天历元年(1328)由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改立,隶太禧宗禋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永福、昭孝、普庆三营缮司及崇祥、永福财用所等机构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太禧宗禋院,
①武官名。《三国志·于禁传》: “及太祖领兖州,禁与其党俱诣为都伯。”《通典·兵二》引曹操《步战令》: “伍中有不进者,伍长杀之。伍长有不进者,什长杀之。什长有不进者,都伯杀之。”②行刑小吏名。《资治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太子的称谓。《魏书·肃宗纪》“潘充华有孕,椒宫冀诞储两,而熊罴无兆,维虺遂彰。”
指国家的重臣,栋梁之臣,能支撑国家的大臣。《汉书·五行志下》:“起于柱石大臣之位,受命而王之符也。”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柱石之臣,宜居辅弼,出入禁门,补缺拾遗。”
使职名。唐代宗宝应(762—763)中刘晏为度支盐铁转运使,自淮北列置巡院,搜择能吏以主之,使江淮钱米转运入京。德宗贞元(784—805)初一度废,八年张滂为转运使,复置江淮各巡院。其后置使以主巡院事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职准尚书右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