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旨
见“诏”①。
见“诏”①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服务法》中规定:“公务员接奉任状后,除程期外,应于一个月内就职,但具有正当事由,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,得延长之。其延长
官名,战国时置,掌管理漆园。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:“庄子者,蒙人也,名周。周尝为蒙漆园吏。”注:“蒙,县名。”
官名。辽置,初为契丹军事首领,始置于遥辇时期,由本部望族中世选,以领兵作战为其主要职责。其后权力逐渐增大,成为部族的政治、军事首领,太祖耶律阿保机即位前即曾为迭刺部夷离堇。辽建国后,夷离堇由朝廷从本部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木工,掌建造宫室房屋及制作各种木制器物。木营与土营初期效率甚高,建造天王府不期年而成。
官名。即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,随从征伐。多授予宗室。《三国志·孙峻传》: “孙权末,(峻)徙武卫都尉,为侍中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或宿卫,位低于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孙权末,徙武卫都尉,为
官名。元置,为宁徽寺的佐官,见“宁徽寺”。
官名。④即大宰。亦名冢宰,简称宰。相传殷朝始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六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》列为六卿之一,天官之长,掌王家内外事务
官名,汉置,为无固定职事的散职官员。《汉书·申屠嘉传》:“至朝,嘉请诛内史错。上曰:错所穿非真庙垣,乃外堧垣,故冗官居其中,且又我使为之,错无罪。”注:“师古曰:冗谓散辈也,如今之散官。”
官名。秦始置。西汉因之,为加官,位次中常侍,无定员。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,御史大夫、三公、将军、九卿等亦有加者。加此号得给事宫禁中,常侍皇帝左右,备顾问应对,每日上朝谒见,分平尚书奏事,负责实际政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