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委员会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布的《财政委员会组织大纲》规定,“国民政府为审查国库各项收支,实行财政公开起见,设立财政委员会。”其职权为整理财政,审查军政各费的概算,稽核公债的发行,收支数目的考核及公布。设委员长一人,以行政院院长充任,委员二十六至三十人,以政府人员及金融界工商业经济学者暨有经验之专家充任。委员会中设秘书处为办事机构。本会定每两星期开会一次,由委员长召集,每届开会时财政部应将前两星期收支款项开单报告本会审查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布的《财政委员会组织大纲》规定,“国民政府为审查国库各项收支,实行财政公开起见,设立财政委员会。”其职权为整理财政,审查军政各费的概算,稽核公债的发行,收支数目的考核及公布。设委员长一人,以行政院院长充任,委员二十六至三十人,以政府人员及金融界工商业经济学者暨有经验之专家充任。委员会中设秘书处为办事机构。本会定每两星期开会一次,由委员长召集,每届开会时财政部应将前两星期收支款项开单报告本会审查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有令、有丞掌乘舆路车、小马车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名。金朝置,熙宗天眷( 1138—1140 )年间始定。为司天翰林官散阶。从四品中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定钦天监散官,监令为正四品,授正仪大夫。十五年后,改依品级授以文职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置于户、刑二部,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。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、钱粮与刑名等事,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、在京衙门、卫所相关事宜。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
①官署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管地方军事。《管子·小匡》三乡为属,属有帅。五属一大夫。武政听属,文政听乡”。②属吏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帅其属而掌邦治。”汉朝泛指三公府和郡县等官府各曹的属吏,各曹主管
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: “先是 (王) 凌表 (满) 宠年过耽酒,不可居方任。”胡三省注: “方任,方面之任也。”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,或镇守一方的将军、总督等。
官名。东宫侍从武官。南朝宋置,员七人,太子三校之一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。南齐、梁、陈沿置,员一人。梁七班,陈六品、秩千石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从五品。东宫武官名。
官署名。广州设置市政机关,始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的市政公所,置总办、坐办各职,以总揽市政建设。惟其时所办市政,专限于拆卸城墙,规划街道,其他市政无暇顾及。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,并
即“对换”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即“对换”,见该条。
① 东晋孝武帝时会稽王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并录尚书事,元显府号西府。② 东晋“西中郎将”府的省称。③ 宋朝枢密院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