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斧钺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。康叔受之,以处参虚,匡有戎狄。其后襄之二路、鏚钺、柜鬯、彤弓、虎贲,文公受之,以省南阳之田,抚征东夏。”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。康叔受之,以处参虚,匡有戎狄。其后襄之二路、鏚钺、柜鬯、彤弓、虎贲,文公受之,以省南阳之田,抚征东夏。”
武官名。掌领一校之兵的司马。“校”是秦汉将军所领兵分部的编制单位,相当于部。或由校尉率领,如秦代有左右校,由左右校尉统之;或由司马率领,如汉代有诸校司马,见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。
学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五年 (1106),以州、县小学学长改称。《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》规定,州、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,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。官名,汉时大夏置,为城邑长官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(大夏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。,东宫裁剪、缝纫与织绩,隶司则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裁缝纺织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官名。即“大长秋”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亦称“大长秋卿”。参见“大长秋” 。
官名。掌管佛教事务之僧官。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之, 是为僧人立官之始。 南朝宋置。《南齐书·纪僧真传》: “宋世道人杨法持,与太祖有旧,元徽(473—477)末,宣传密谋。升明(477
使职名。唐太宗贞观八年(634)发十六道黜陟大使,畿内以李靖充任;二十年又遣大理卿孙伏伽等以六条巡察四方,黜陟官吏。玄宗、肃宗皆曾遣使,德宗建中元年(780)又分遣黜陟使观风俗,问疾苦,推行两税法。官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诸营建土木工程。设将作大匠为长官,有丞四员,又置功曹、主簿、录事等属吏。若有营作,设将、副将、长史、司马等官,辖诸军主、军副,幢主、幢副等。隋初沿置,丞、主簿、录事各置二员,领左、右
谋求禄位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孟子去齐,尹士语人曰: ‘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,则是不明也;识其不可,然且至,则是干泽也。’”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(1368—1398)时磨勘司置,一人。详见“磨勘司左司丞”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礼部所辖主客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607) 加为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为主客郎,后又改为司蕃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