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兼理司法长官
宋制,于诸路设监司,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,还有安抚使、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,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。各州、府的狱讼案件,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。这许多监司衙门,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,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驳,委官重审。重审后仍有翻供的案子,一般再报提点刑狱使亲自审结。如果仍有翻供,就由转运使作结论呈报皇帝裁决。元代州县之上为路,置判官,专治刑狱。
宋制,于诸路设监司,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,还有安抚使、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,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。各州、府的狱讼案件,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。这许多监司衙门,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,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驳,委官重审。重审后仍有翻供的案子,一般再报提点刑狱使亲自审结。如果仍有翻供,就由转运使作结论呈报皇帝裁决。元代州县之上为路,置判官,专治刑狱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小学、文字学科目。先口试,通过以后再试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墨义二十条,通十八为及第。
官名。突厥默啜可汗置, 位小可汘下, 以咄悉匐为之,统兵二万,以攻唐朝陇西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 (公元1915年)一月设置,掌办全国土地的调查、测丈、登记。设督办一人,为特任官,直属大总统。局内分置总务处与清丈处,共分六科办事。设处长二人,科长六人,科员十二至十六人,
官署名。元元统二年(公元1334年)十月依屯田万户府之例置于海南(今海南省),以控制海南地区少数民族。设万户三人,秩正三品。所辖有千户所十三。
官名。西汉为少府属官,掌宫中乘舆狗马倡优鼓吹等事。职任亲近,由宦者充任。有技艺才能者常在其署待诏。东汉名义上隶少府,主宫中诸宦者,秩六百石。中叶以后多以中常侍兼任,或典禁军,或持节收捕大臣,权势尤盛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掌书”。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南盐厅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掌南盐厅事。十一月裁。
武学谕简称。
官名。战国秦国置。掌监察。《商君书·禁使》: “今恃多官众吏,官立丞监。夫置丞立监者,且以禁人之为利也。而丞监亦欲为利,则何以相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