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故主簿
官名。南齐置,州郡属官。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,多由长官亲信担任。
官名。南齐置,州郡属官。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,多由长官亲信担任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仓丞。
少数民族居住的县叫道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县》:“列侯所食县曰国,皇太后、皇后、公主所食曰邑,有蛮夷曰道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:“凡县主蛮夷曰道。”
官名,汉置,掌漕运事,为漕曹长官。汉朝郡国所产之谷,有的存于本郡国,有的运往京城,有的调往他处。其运多由水路,由漕曹官员掌管其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“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”此之“
官名。麹氏高昌国吏部次官,协助吏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始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官署合称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户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。每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员,员外郎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一省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京师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、每
宋朝选任官员考试之一。又称锁厅换试。北宋时,凡武臣愿换文资者,有三员侍从官推荐,即可应试,试法同铨试。南宋高宗绍兴(1131—1162)中,敦武郎以下有两名官员担保,即许应试,试以经义、诗赋。太学生老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考功司,掌从义郎考课、磨勘、关升之事。
即“北(大王)院郎君”。
官名。①春秋时楚、宋等国置。太宰之副。执政之一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五年》: “向带为大宰,鱼府为少宰。”②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改尚书右仆射为少宰,令兼中书侍郎,行宰相之职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