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督中军宿卫禁兵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以许褚为之,不常置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以许褚为之,不常置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九人。掌审查惩戒事项。
官名。又称“钦差”、“钦派”。明清对皇帝钦派外出办理重大军国事务官员之通称。明朝之钦差有出征、出使、巡视按察、专办某差之使命,总督、巡抚、经略、总理、巡视、抚治等官员往往冠此称。清朝职任更重,授自特命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,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名,掌养马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传》:“于是罪玉及诸子,皆为养马士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国民政府置,直属财政部,掌管全国盐税征收及其他盐务,并兼管硝矿事务。设总办一人,总理全局事务,掌管所属机关及职员;会办一员辅之。下置总务、税务、产销、税警、经理五科,分司职掌。经财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杂任职名。隋代于县置市令,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,唐制,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,掌交易,禁奸非,通判市事。其下各有市佐、市史、市帅,分行检察。
学官名。金始置府学教授,元沿置于散府,秩从九品。明清亦置,明制秩从九品,清制秩正七品,掌府学生徒训迪之事。参见“教授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杜昱等七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欠州(又作谦谦州,今苏联西伯利亚图瓦自治州西南)兵器制造,隶武备寺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