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郡、县属官,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高于同级功曹。
官署名。唐置,分左右,掌宫禁宿卫、京城巡警等。设上将军、大将军各一人,将军各二人。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(掌翊府、外府武官,兼掌猎师)、骑曹参军事各一人(掌外府杂畜簿帐、牧养之事)、胄曹参军事各
官署名。或称交涉局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。
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。由賨人(湖南、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)组成。
官名。宋代设置,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,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禁卫军组织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炀帝改组禁卫军组织,改左右卫府为左右翊卫;左右武卫府依旧名,去府字;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,改左右领军府为左右屯卫,改备身府(天皇十八年置)为左右骁卫,增设左右御
即“抹里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