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队大臣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。位在驻防将军、都统、参赞大臣、办事大臣之下。负责辅佐将军,分统游牧,兼管卡伦。
官名。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,置领队大臣,分驻吐鲁番、库尔喀喇乌苏、阿克苏等地,掌管屯田兵事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:“高宗底定回疆,分建八城,置办事、领队各大臣……光绪十年,新疆建行省,俱改直隶厅、州。”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。位在驻防将军、都统、参赞大臣、办事大臣之下。负责辅佐将军,分统游牧,兼管卡伦。
官名。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,置领队大臣,分驻吐鲁番、库尔喀喇乌苏、阿克苏等地,掌管屯田兵事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:“高宗底定回疆,分建八城,置办事、领队各大臣……光绪十年,新疆建行省,俱改直隶厅、州。”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之副长官。自唐至元,礼部均设侍郎,一二人不等。至明,始分左、右,以左为上,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初以左、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,顺治元年(1644) 改左、右参政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锻工中士、锻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,与史、师掌分行检察州、县之市。
官名。秦朝奉常属官,为太史令副贰。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(前144)改隶太常,东汉置一员,二百石。三国魏置一员,二百石、八品。晋朝、南朝沿置,梁隶太常卿,流外三品蕴位。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次官。隋朝为秘书省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木工,掌建造宫室房屋及制作各种木制器物。木营与土营初期效率甚高,建造天王府不期年而成。
元代福建的弓军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有丞。隶少府卿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常寺。主管山陵事务。设提点山陵、令、丞、直长诸官。提点山陵秩正五品,由涿州刺史兼领; 令、丞掌守山陵、秩从六品、从七品; 苴长正八品。
清朝内务府果房官员之俗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普通六年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南朝陈拟第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爪牙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