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河帑出纳,河南以按察使司副使掌之,山东则以副使与郎中、主事分掌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令徐州兵备副使兼理曹、沛、徐、淮一带黄河;隆庆六年(公元1572年)添设河南副使一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礼曹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设,旋併入海军部。掌收发文牍函件,并本部人员升迁、调补、功过之册籍及一切典礼奏咨事。初辖机要、奏咨、典章、承发四科。三年,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长官。在不设州郡的地区,如西边、北边诸镇,兼统军民; 在设州郡的内地,主要掌军政,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,亦兼理民政。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,多兼刺史,并持节、都督邻近州镇,地位
官名。西魏,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①春秋晋国军制。晋文公五年 (前632)于上、中、下三军外增左、中、右三行,八年废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晋侯作三行以御狄,荀林父将中行。”②唐、宋尚书省六部依其办公位次,分为前行、中行、后行、
即“西川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辽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部达刺干为副使,县达剌干为马步,又译麻普。
辅佐君王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弼亮四世”。孔安国传: “辅佐文、武、成、康,四世为公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