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(徵)信录
书名。清汪季铭撰。二卷。卷上《粤匪洪秀全始末纪略》,为太平天国起义事。卷下《广东英夷入城纪略》、《半线遭难纪略》、《漳州徐观察殉难纪略》三篇,分别记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军侵入广州事,汪氏叔侄兄弟被俘入太平军营而后逃出经过,及同治三年(1864)九月太平军进攻漳州等事。有光绪十二年(1886)刊本。
书名。清汪季铭撰。二卷。卷上《粤匪洪秀全始末纪略》,为太平天国起义事。卷下《广东英夷入城纪略》、《半线遭难纪略》、《漳州徐观察殉难纪略》三篇,分别记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军侵入广州事,汪氏叔侄兄弟被俘入太平军营而后逃出经过,及同治三年(1864)九月太平军进攻漳州等事。有光绪十二年(1886)刊本。
清代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的副将的统称。
?—1465明广西桂平大藤峡罗渌上峒人。瑶族。正统至天顺间,为反对侵占瑶田及屠杀瑶民,举兵起义,拥众万余,重创官军。曾一度控制柳、浔、梧三府十余州县,影响及于广东、湖南等地。成化元年(1465)佥都御
中国古代的一对对立范畴。指有形与无形、实有与虚无之间的关系。《老子》第四十章:“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。”以“无中生有”表述中国思想史上最早的有无观。三国魏王弼《老子注》第四十章:“天下之物皆以有为
秦汉实物税的一种。刍为饲草,藁为禾杆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十八种·田律》:“入顷刍藁,以其受田之数,无貇(垦)不貇(垦),顷入刍三石,藁三石。”按田亩与田租一并交纳。汉代又称藁税。西汉末,刍、藁税也
1871—1912清末贵州开阳人,一名元黄,字山玉。光绪二十三年(1897)入贵阳经世学堂,旋改入武备学堂。毕业后充靖边营哨官。三十年留学日本。归国后,任北京西分厅警官。三十三年返黔,与张百麟等组织自
西汉初元五年(前44)封广阳顷王子刘发置。治今河北涿州市东长安庄。属涿郡。东汉废。
即“监试”。
?—1737清满洲正白旗人,他塔喇氏。康熙三十九年(1700),以工部笔帖式监修武清筐儿港减水坝。五十九年官左副都御史,总管北运河事务。雍正元年(1723)迁兵部侍郎,后调礼部右侍郎。七年被劾索贿,拟
见“对读”。
清末捐税之一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在北京劝办,以清偿外债。捐款按年生息,由大清银行代收。收存本息仅得四十一万三千余两,远不足于清偿外债。遂退还原主,或转至储蓄银行作为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