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钱
份量不足、品质低劣的铸铜钱的统称。清代银、钱并用,银与钱有一定比价,通常为银一两值制钱千文,制钱之重量、形制均有严格规定。然银贱钱贵时,银一两有时仅值六、七百制钱,因而贪利之徒往往毁制钱或多掺铅砂等私铸铜钱,混入市面流通,其份量既不足,形制又不规范。各地私铸之钱,或以其轻薄,或以其形状,名目繁多,统称恶钱。
份量不足、品质低劣的铸铜钱的统称。清代银、钱并用,银与钱有一定比价,通常为银一两值制钱千文,制钱之重量、形制均有严格规定。然银贱钱贵时,银一两有时仅值六、七百制钱,因而贪利之徒往往毁制钱或多掺铅砂等私铸铜钱,混入市面流通,其份量既不足,形制又不规范。各地私铸之钱,或以其轻薄,或以其形状,名目繁多,统称恶钱。
左司、右司合称。参见“左司”、“右司”。
即“也儿的石河”。
①王者之亲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大庙之命戒百姓也。”郑玄注:“百姓,王之亲也,入庙戒亲亲也。”②古代对贵族的总称。《诗·小雅·天保》:“群黎百姓。”郑玄笺:“百姓,百官族姓也。”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民
北宋至道十五路之一。治京兆府(治今陕西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于今陕西、宁夏的长城以南,秦岭以北及山西西南部、河南西北部、甘肃东南部地区。熙宁五年(1072)分为永兴军、秦凤二路,元丰元年(1078)仍并为
书名。宋末元初人撰,姓名不详。五卷。记南宋末期理宗、度宗、恭帝三朝事迹。编年体。又附录一卷,陈仲微撰。记端宗、帝昺时期文天祥、陆秀夫、张世杰等抗元事迹。是书所记得于传闻,颇有错误之处,叙次亦乏体要;然
官名。(1)东汉献帝建安时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曹操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各部立其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魏末改名右部都尉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时改。(2)十六国时羌人姚襄置
宋官员或士人欲见宰相、执政,须将本人名刺、门状递呈本府书司值省官,称为“下呼召”。然后等候呼召,至时随其引导参见。
1839—1908清末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,字春江,号少徐。同治进士。光绪六年(1880)任江宁知县,维护主权,不准法国教士霸占中国古刹。旋调上海,曾力主惩办法商杀人凶手。在泰州知州任内,疏浚河道,续
官署名。宋代太常寺所属机构。掌收储有关礼器。设专知官、库子各一人。
汉代封建国家对民间手工业所征之税,由工官计征。工税之名始见于汉代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曰:凡郡县“工多者置工官,主工税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