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宗室录
书名。北齐元晖业撰。四十卷。记北魏藩王家世。已佚。
书名。北齐元晖业撰。四十卷。记北魏藩王家世。已佚。
书名。明姜宝撰。八卷。本书据司马光《稽古录》和朱熹《通鉴纲目》而名篇。所记起于远古传说时代,迄于汉初,凡事涉荒唐不经,不足论列者,则削而不书;凡疑信参半,则予以辨明,虽为小节末事,亦必考求其始。
书名。清全祖望撰。十卷。为回答弟子所问之记录。其中《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三传》、《三礼》、《论语》各一卷,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、《孟子》共一卷,《诸史》三卷。涉及范围甚广,如《诸史》,有对历史事件
官名。南朝宋东宫侍从文官。
见“班昭”。
1247—1290元黄州黄陂(今属湖北)人。原任宋江州都统,至元十二年(1275)降元,任湖北招讨使,总管本部军马,从阿术攻宋。占扬州扬子桥,擒宋张都统,招降镇江、绍兴等地。二十四年,为江西行省参知政
官署名。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,东汉三公府皆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太尉条本注曰:“决曹主罪法事。”主管者为决曹掾,秩比三百石。郡国亦置,掾秩百石。
以弦线发音来调校音高的标准器。或称律准,简称准。先秦的均钟,汉京房、北魏陈仲儒、五代后周王朴、明朱载堉所创制的准,以及南朝梁武帝的“四通十二笛”,都属于弦准。它们的弦长、弦线密度虽不同,但其形制都似琴
见“针灸”。
北齐所颁诏书,为刺史、郡守的守则。文见《隋书·礼仪志》:“一曰,政在正身,在爱人,去残贼,择良吏,正决狱,平徭赋。二曰,人生在勤,勤则不匮(缺乏),其劝率田桑,无或烦扰。三曰,六极之人,务加宽养,必使
?—1418明别失八里(蒙兀儿斯坦)王。马哈麻从子。永乐十二年(1414)马哈麻卒,继位。次年,受明封为王。十六年,为从弟歪思所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