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亦邹
清初福建漳州海澄人,字居中。顺治举人。淡于仕进,乞假归,结庐白云山麓,为南屏文社,交结学者,从事著述。著有《明季遂志录》、《明季辨误》、《江闽事略》、《明余行国录》、《明遗民录》等。
清初福建漳州海澄人,字居中。顺治举人。淡于仕进,乞假归,结庐白云山麓,为南屏文社,交结学者,从事著述。著有《明季遂志录》、《明季辨误》、《江闽事略》、《明余行国录》、《明遗民录》等。
元至元十四年(1277)升宁国府置。属江浙行省。治所、辖境同宁国府。至正十七年(1357)朱元璋复改为宁国府。
见“内务府三旗前锋营”。
北周刑律之一。即惩处*杂犯的法令。系沿李悝《法经》中之杂法,隋唐更名“杂律”。《唐律疏议·杂律上》:“李悝首制经法,而有杂法之目……然至后周,更名杂犯律。隋又去‘犯’,还为杂律。”参见“杂律”。
官名。隋代置,太子内坊属官,员四人,从九品上。大业三年(607)改称典直。
篇名。亦名《神不灭论》。南朝宋宗炳著。针对慧琳《白黑论》而作。旨在宣扬“须弥之大,佛国之伟,精神不灭,人可成佛”,排斥各种“诞佛”之言,难“形生则神生,形死则神死”之说。宋文帝对此论颇赞赏,说“宗少文
清入关前称牛录原主有权世代统辖的牛录。与旗下无主的公中牛录相对而言。开创之初编立的永管牛录大部分系率族属来归而编为牛录者,亦有因战阵立功、赏赐人口而编为牛录者,牛录原主因而被授予世代管辖牛录之权。入关
即今黑龙江省嫩江。《北史·室韦传》:“有大水从北而来,广四里余,名捺水”,即此。
古人记事记数的方法。《易·系辞下》云:“上古结绳而治,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。”一般认为指文字,常特指记数方法。用锐器在木、骨等物上刻出痕迹,以刻痕的多少和长短表示事物众寡。此法可上溯至新石器时代,甲骨文
见“八议”。
一种多熟种植方法。清杨屾在《修齐直指》中提出,在多施肥的基础上,利用间套复种等技术,以取得“一岁数收”与“二年十三料”的方法。前者先种染料作物大蓝、小蓝,再套种粮食作物粟、麦等,可以“一岁三收”。后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