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门郎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书名。波斯文称Jami‘ al——Tawarikh,又译《集史》。波斯哈马丹人,伊儿汗国宰相拉施特(Rashid al—Din Fadl Allah)奉旨主编。分3部,第一部蒙古史,3卷;第二部世界史
土族语音译,意为“从妻居”,即服役婚。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。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。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。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,少则3年,多至10年。服役起迄时间可分
见“鞑靼”(2488页)。
旧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掌管蒙古、西藏等地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。1912年5月,在内务部下设蒙藏事务处由原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任总办。7月,改为局,直隶于国务总理。任命姚锡光为副总裁,暂署总裁。9月,任
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。因有是称。辛亥革命(1911)后,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,吉林满族立此制度,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。
十五世纪藏族高僧。又作班丹扎释、班丹扎释巴藏卜。明永乐五年(1407),应明帝邀,赴南京。曾奉明帝命,护送西藏大宝法王德银协巴返藏。后屡奉命出使西域诸地,促使这些民族地区归顺明朝,致使“远夷率服,边境
见“卜鲁卫”(20页)。
书名。南宋王偁撰。以宋都开封称东都,故名。130卷。计本纪12卷,世家5卷,列传105卷,附录8卷,无表志。记宋太祖至宋钦宗时史事。附录所载为辽、金、西夏诸国情况。取材以国史、实录为本,旁及野史杂记。
? —808沙陀首领。唐骁骑上将军※朱耶骨咄支之子,晋王※李克用曾祖。父卒,嗣爵,累迁金吾卫大将军、酒泉县公。至德(756—758)、宝应(762—763)年间,因“安史之乱”,唐无暇西顾,北庭、西州
元朝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之墓。又称咸阳王墓。以其死后追封咸阳王,故名。有两座:一在昆明城北约25里的马家庵。墓临松花坝水库。墓呈长方形,石砌。墓北面中间一石上镌有阿拉伯文,字迹模糊。昆明回族相传,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