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文
清代四川西南部土司延请汉族协助办事之人。俗称师爷。帮土司办理上行文书及在迎送汉族官员时,任翻译。土司滋事,多系此辈从中唆使。后仿云南刊木榜示谕土司之例。规定凡川陕土司所延请之人及在土司署内办事之通事,须将其姓名开送所管辖衙门,遇有更换,随时申报,如播弄土司,滋扰地方,立即严办;舞文作弊者,从重治罪;能秉公办事,安辑地方者,酌量奖励。
清代四川西南部土司延请汉族协助办事之人。俗称师爷。帮土司办理上行文书及在迎送汉族官员时,任翻译。土司滋事,多系此辈从中唆使。后仿云南刊木榜示谕土司之例。规定凡川陕土司所延请之人及在土司署内办事之通事,须将其姓名开送所管辖衙门,遇有更换,随时申报,如播弄土司,滋扰地方,立即严办;舞文作弊者,从重治罪;能秉公办事,安辑地方者,酌量奖励。
?—1213金大臣。亦名允升,本名斜不出,一名鹤寿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金世宗子。大定十一年(1171),封徐王,进封虞王。二十六年(1186),加开府仪同三司。翌年,判吏部尚书,授山东西路按必出虎必剌猛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伊屯卫。正统(1436—1449)后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(1417)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。
蒙古语,《元朝秘史》旁译为“白身人”。一作都里因古温。其身分学界说法不一,或谓“无官职者”,或谓“家境富足,在地方上有体面的人”,或谓“自由民”。居社会中等阶层。蒙古汗国时,其子弟多被选充护卫。
茅草棚。赫哲语音译。又作“敖如格特安口”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。是赫哲人旧时夏季外出捕渔、狩猎用茅草苫盖的一种临时住所。过去最常见,解放后逐渐为布篷取代。
见“简献皇后”(2368页)。
书名。清赵翼(1727-1814)撰。36卷,附补遗1卷。乾隆六十年(1795)成书。作者江苏阳湖(今江苏武进)人,字耘松,号瓯北。乾隆二十六年(1761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历官广西镇安知府,贵西兵
?—339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。又作段护辽。出于东部鲜卑,世居辽西。※段就六眷之孙(一作弟)。晋太宁三年(325),段末波死后,弟段牙立。以段牙欲徙都为罪,辽率族人攻杀牙,自立。咸和六年(331),受晋
参见“桶子甲”(1980页)。
即“谈马颜”(1956页)。
藏语音译,旧时藏族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(黄教)寺院中扎仓下面,依僧徒来源家乡地区划分而成的僧团单位。如甲绒康村,即是大小金川来的僧人之学舍,别地区来的僧人不能加入。其主持人称格根(意为长老),设1人,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