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图克
维吾尔语音译,新疆维吾尔族传统靴名。以香牛皮制成,或红色、或黑色。制如中原内地,头稍尖,帮高及尺,上嵌花绣。皮底、高跟,外镶铁掌,履地声音甚响。靴底高者称“玉代克”,平底的称“排巴克”。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。
维吾尔语音译,新疆维吾尔族传统靴名。以香牛皮制成,或红色、或黑色。制如中原内地,头稍尖,帮高及尺,上嵌花绣。皮底、高跟,外镶铁掌,履地声音甚响。靴底高者称“玉代克”,平底的称“排巴克”。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。
明代云南土官。彝族。云南曲靖府陆良州(旧州治在今陆良县城东北)土知州资求子。父卒,因年幼由母沙共替职。宣德八年(1433),正式袭父职为土知州。正统六年(1441),从征有功,升曲靖军民府同知,仍管州
?—1822清代左部哈萨克(鄂尔图玉兹)汗。一译凡利、瓦里、干里。※阿布赉汗庶长子。初任苏勒坦(苏丹)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,奉父命进京纳贡。四十六年(1781),父死,袭汗爵,与清朝继续保持臣属
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咸同起义”(1617页)。
清代新疆州名。光绪九年(1883)置。治所在今新疆和田县所在地。辖于阗(今新疆于田)、洛甫2县。管领村庄129处及5驿站。隶喀什噶尔道。1913年改为县。人口7.8万余人,其中大多数为维吾尔族,少数为
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建置于乌什。开铸之法,与※阿克苏铸局相同。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,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。其六分之内,复抽十分之二,供支饷用。贡铜及官采铜料,全充兵饷。其钱,正
?—1172金世宗朝起义军领袖之一。女真族。纳合氏。西北路人。大定十二年(1172)四月,河东、河北等路大饥荒,金廷仅发“所在开仓赈恤”一纸空文诏书,无实际救荒措施。遂与各地人民起义抗金。利用当地有利
指新疆玉。《管子》云:“贵用禺氏之玉”。禺氏即月氏之异译。时月氏分布于今敦煌一带,地当新疆进入中原之孔道,故中原人称新疆玉为禺氏玉。
见“俟斤”②(1689页)。
见“赤成仁钦”(1013页)。
明代建州女真首领。又作于虚出。古伦氏。原为元代设于依兰附近的五个万户之一,即火儿阿万户。明初,南迁至房州(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)。明廷为尽快招服女真各部,在其地设卫置官。其为当地有影响的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