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林答乞住
金大臣。大名路(治今河北大名县)猛安人。女真族。乌林答氏。大定二十八年(1188)进士。累官补尚书省令史,历任汝州、沁州刺史,北京、临潢按察副使,迁蒲与路节度使。未几,以罪解职,降德昌军节度副使。崇庆元年(1212),以戍边有功,升利州刺史。贞祐(1213—1217)初,改同知咸平府事,迁归德军节度使。改兴平军,充东面经略使。改元帅右都监,赴援中都(今北京市)战死。追赠荣禄大夫、参知政事。
金大臣。大名路(治今河北大名县)猛安人。女真族。乌林答氏。大定二十八年(1188)进士。累官补尚书省令史,历任汝州、沁州刺史,北京、临潢按察副使,迁蒲与路节度使。未几,以罪解职,降德昌军节度副使。崇庆元年(1212),以戍边有功,升利州刺史。贞祐(1213—1217)初,改同知咸平府事,迁归德军节度使。改兴平军,充东面经略使。改元帅右都监,赴援中都(今北京市)战死。追赠荣禄大夫、参知政事。
?—1023宋代甘州回鹘河汗。一作夜落隔归花、伊噜格勒圭呼。宋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父※夜落纥(隔)卒,被九宰相诸部落奉为可汗,主领国事。天禧元年(1017),被宋朝册封为怀宁顺化可汗,受赐袭衣、
书名。两广风物志。1卷。清吴绮(字园次,号听翁,江苏江都人,汉族)撰。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、石、草木花竹、鸟、兽、虫、麟介、布、香、酒、蔬谷、杂事等,共101条(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)。
见“宇文泰”(897页)。
壮族传统翻土工具。亦称脚犁,壮语称踏所。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。为木架铁铧。犁架由扶手、犁杠、脚踏木组成,多为农民自制;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,重约2斤。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,但适用于多石、巨根错节、
参见“拉孜”(1366页)。
?—1758清朝将领。蒙古族。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,札萨克一等台吉,※班珠尔多尔济长子。乾隆元年(1736),父卒,次年,袭札萨克一等台吉。八年(1743),扈从乾隆
见“盆奴里国”(1706页)。
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。被告光着脊背,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。若烫伤,表明原告理直、被告理曲;反之则为原告无理、被告有理。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、是非难辨的事件。被判无理者必须向
参见“宗室”(1524页)、“觉罗”(1752页)。
书名。全名《皇朝经世大典》。元代官修政书。赵世延、虞集等编撰。至顺二年(1331)修成。参照《唐六典》、《宋会要》体例,汇集元代典制、档案公文,很少润色加工。凡880卷,目录12卷,附公牍1卷,纂修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