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弗浑
见“乙浑”(3页)。
见“乙浑”(3页)。
见“耶律重元”(1316页)。
官名。为宣慰使属官。掌管案牍,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。元代秩从七品,明代为正八品。参见“宣慰使”(1747页)。
藏语音译。意为“头人”。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。依管辖百姓多少,分“日用不聋”(大头人)、“十格日尼”(二头人)、“瓢约”(小头人)。彼此无隶属关系,均隶於土司,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
朝鲜族民间传统舞蹈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由女子表演,一般是群舞。舞者身着艳丽的民族服装,头顶瓦罐,在民族乐器伴奏下,欢快起舞。主要反映朝鲜族妇女从溪边或井畔顶水回家的情景。充分展示了朝鲜族妇女朴实勤劳的
见“耶律阮”(1301页)。
见“列门河卫”(719页)。
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僧人。初随阿玉奇汗驻牧额济勒河(今伏尔加河)流域。清康熙四十八年(1709),受阿玉奇汗派遣,率八人使团取道俄境归国,约于五十一年(1712)春抵达京师,受到清廷礼遇。同年五月
内蒙古巴林右旗寺庙。清乾隆年间(1736—1795)建于大板镇北60里沙尔台河南阳日宝力格。初建于林西县城东8里处,规模比较大,由于巴林土地被放恳,始移建于沙布尔台河南,庙内有殿堂和僧舍。为原巴林右旗
西藏珞巴族※苏龙部落对原始群的称谓。亦作叶白,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,意为“同一血缘群”。传说其为兄弟姊妹互婚的原始血缘集团。后出于婚媾关系,某一“得白”分裂为2个或6个的婚配集团,并各以某植物、动物和无
西夏文译汉文兵书。为曹操、李筌、杜牧注。西夏文译者佚名。木刻本,蝴蝶装,页面21.5×14.5厘米。残存101面。版口印“孙子中”或“孙子下”及页码。正文单行大字,面7行,行12或13字,行间有竖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