亭田
壮、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。流行于广西泗城州(军民府),今红水河两岸。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。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。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,谓之亭田。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,称为“印田”或“荫免田”,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,收获归亭目所有,作为薪俸;余分粮田、兵田、夫役田、站田等,授与农民耕作,耕者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,不得转让典卖。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需交纳粮赋,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,如耕田、服兵役、服杂役等。实行领主封建制度。
壮、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。流行于广西泗城州(军民府),今红水河两岸。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。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。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,谓之亭田。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,称为“印田”或“荫免田”,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,收获归亭目所有,作为薪俸;余分粮田、兵田、夫役田、站田等,授与农民耕作,耕者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,不得转让典卖。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需交纳粮赋,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,如耕田、服兵役、服杂役等。实行领主封建制度。
辽初大臣。字敌辇,又作迪辇、迪辇洼。契丹族。辽太宗※耶律德光族兄,隋国王※耶律释鲁孙,南院夷离堇绾思子。少有器识,受人敬。辽太祖时,虽未入官,常任以事。太宗时,为惕隐,掌皇族政教。天显十一年(936)
古地名。即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。以汉置牧师苑于川内,故名。又以在汉勇士县境内,亦名勇士川。原为鲜卑莫侯氏居地。约东晋初,鲜卑乞伏述延(西秦国君乞伏国仁曾祖)破该部,迁居于此。其孙乞伏司繁立,于东晋废
蒙古语为吃整个羊心。肃北蒙古族的一种婚俗。新娘被接到新郎家后,由嫂辈将新娘的头梳成新媳妇的发型,佩带金银、珊瑚头饰,然后新郎、新娘同吃煮熟的卡满(即整块羊心),象征两位新人同心。
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。土家族。苗族“吴面儿之难”后,诸土司地多荒废,罢承袭。永乐二年(1404),招复流散“蛮”民,以故土官之裔,请仍设治所。因其户小,降散毛宣抚司(今湖北来凤县)为长官司,授长官。四年
见“孜仲”(1264页)。
1126—1171金大臣。本名德寿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鲁王※完颜阇母第四子。有大志,喜谈兵。天德二年(1150),充护卫,授武义将军。翌年,授世袭谋克,擢御院通进,迁翰林待制,兼修起居注,转国子司业,兼
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。简称哈木儿、哈木台吉。孛儿只斤氏。※俺答汗孙,※辛爱黄台吉第四子。驻牧于山西偏关西北边外擦哈把剌哈素,距明塞160余里。受明封为指挥佥事。在山西新平市口等处与明朝互市。
辽初学者。名又记作卢不姑、鲁不姑。字信宁。契丹族。辽太祖※耶律阿保机从侄。受命参与创制契丹文字,为契丹大字的主要创制者。神册五年(920),字制成,颁行全国,是为契丹文化史上的重大事件,改变契丹无文字
见“舐碱鹿”(1883页)。
见“令支”(57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