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八分公
即“入八分镇国公”(34页)、“入八分辅国公”(34页)。
即“入八分镇国公”(34页)、“入八分辅国公”(34页)。
前秦末主苻崇年号。394年,凡1年。
1598—1663清朝将领。沙济城地人。富察氏。初任前锋校,隶满洲正蓝旗,天聪时改隶镶黄旗。授侍卫,袭管佐领,擢礼部参政。崇德二年(1637),征瓦尔喀(乌苏里江上游地)。三年,受命迎接归降之明石城岛
见“高车十二姓”(1919页)。
汉末女诗人。又作蔡昭姬,名琰。陈留圉(今河南杞县南)人。东汉名儒蔡邕之女。自幼博学多才,深通音律。16岁时嫁河东人卫仲道。不久夫死,无子,归母家居住。汉献帝兴平二年(195),战乱中为胡骑所虏(一说为
即西州回鹘。因其王称阿萨兰汗故名。参见“西州回鹘”(703页)。
西夏文译佛经。译自后秦鸠摩罗什译本。西夏文译者佚名。一为木刻梵夹本,存卷3。卷首有元代皇帝印经祝赞。现藏北京图书馆。一为泥金写经,绀纸金书,存6卷,前有道宣述弘传序,藏法国巴黎图书馆。一为木刻本,有西
1743—179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※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傣族。车里军民宣慰使※刀绍文第四子。缅军入侵车里,兄宣慰使※刀维屏携家出逃,被挟同行,后回归,因曾有投河守节之举,且知奉法畏罪,获从
傈僳语音译,意为“粮食够吃的人”。指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中等农户。约占总农户的18%。其中有些是村寨头人或教会上层人物。一般占有一定数量的耕地、牲畜、农具。往往也以高利贷、雇工及原始协作的※“瓦
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。康熙以前,※户下人可选充马甲,亦可升补他兵。康熙四十年(1701)定,内务府满洲佐领下,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;内管领下选充15名。自雍正起规定,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,不准
官名。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,作为一县之长,负责主持一县事务。秩正七品。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,亦如之,任命当地豪酋、头目为土知县,颁给铜印、敕书,赐以冠带,一般准世袭。因其故俗,附辑土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