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皇王
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。倍于神册元年(916)被立为太子,天赞五年(926)从征渤海,为前锋,夜围忽汗城,渤海国主大譔降而复叛,太祖破之,立东丹国,封倍为人皇王以主之。
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。倍于神册元年(916)被立为太子,天赞五年(926)从征渤海,为前锋,夜围忽汗城,渤海国主大譔降而复叛,太祖破之,立东丹国,封倍为人皇王以主之。
藏语音译。又称米扎,意为“贵族”或“上等人”。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、经济特权的阶层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(牧)奴的世俗农奴主。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
旗地分配之一。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、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,即以官兵之“缺”(职位)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。如头、二等侍卫(三、四品),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(每一壮丁地为30亩);前锋
契丹地方官署名。掌管中京道(治所大定府,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)财政。置官有:度支使、同知度支使事等,属南面京官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称:“四京随宜设官,为制不一。”虽于南京(今北京)置三司使司,而为制与中原
即“乙弗”(2页)。
满族先民称其首领为“牛录额真”(后改称“牛录章京”)。明万历十一年(1583),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,翌年即以“牛录额真之爵”赏给被征服者洛科等人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,改其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“昂邦
高句骊国官号。见于《北史》、《周书》,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(《周书》加※“褥萨”为十三级)“大官”中之第十二级,位于※“翳属”之下,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。《新唐书》写作“先人”,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。前
见“坳瑶”(1291页)。
书名。甘、宁、青地方史专著。近人慕寿祺(甘肃镇原人,字子介、号少堂)编撰。1936年成书,同年由兰州俊华印书馆刊行。共40卷。卷首3卷。正编32卷72章,章以年系月,以月系事,附编5卷。本书于西北甘、
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。为将赛、总举、鸦拉、戎模四部总称。玉树二十五族之四。先世为蒙古,常代表海南各土司支办供亿。驻通天河上游。东界娘磋、安冲、扎武属地,东南接拉休,南邻格吉。有百户4员、百长7员(一
清朝蒙古王公。喀尔喀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成衮札布第七子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,父卒,袭札萨克亲王爵,尚高宗女固伦和静公主,授固伦额驸。从征临清、石峰堡皆有功。嘉庆八年(1803)二月,仁宗乘舆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