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质制度
又称“坐质”或“坐班”制度。明、清、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。明、清、民国时期,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(主要是黑彝)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、州、县城去坐牢当人质,三个月、半年或一年轮换。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“违法”事件,便将人质处死。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。解放后,将此制度彻底废除。
又称“坐质”或“坐班”制度。明、清、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。明、清、民国时期,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(主要是黑彝)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、州、县城去坐牢当人质,三个月、半年或一年轮换。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“违法”事件,便将人质处死。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。解放后,将此制度彻底废除。
前秦初期的一次宫廷政变。云龙门为前秦京师长安(今陕西西安西北)宫城的正南门。前秦皇始五年(355)苻生继位后,酗酒乱政,荒淫暴虐,擅杀无辜,怨声载道。寿光三年(357)六月,计谋清除堂兄弟苻法、苻坚,
书名。有关侬智高起兵事件志书。15篇。宋司马光(1019—1086,字君实,陕州夏县、今属山西夏县人)撰。据采访笔记整理,每条后均注明提供材料者姓名,且当时司马光尚非权贵人物,故所记比官书较有真实感。
藏语音译,唐代汉文译称为“守城官”。吐蕃官名。职责为驻守城池。相当于当时唐朝之“守捉”,或“大城防使”。
?—1696清朝大臣。汉军镶蓝旗人。金氏。天聪五年(1631),任二等侍卫。从太宗征明,围大凌河城。六年,从征明大同。崇德元年(1636),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,至沙河。六年(1641),从郑亲王济尔哈
见“伊循城”(806页)。
彝语音译。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。又称“久巴”。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呷西的多少,由家支头人议定而划分。只问财富不论血缘等级。属中等户。拥有财产标准:土地1石5斗种;呷西
普米语音译,意为“白人”。古时部分普米族先民的自称。今滇西北,四川木里、盐源、冕宁和九龙县等地原“西番”的自称。因古以“白额虎”为图腾,故名。参见“普米族”(2291页)。
即锁南普。东乡族地区土司始祖。河州(今甘肃临夏)右丞里(今东乡族自治县)人。东乡族。一说藏族或蒙古族。元至正(1341—1368)末年,任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,驻守河州。明洪武三年(1370),归附明
藏语译音。西藏贵族家族之一。庄园在穷结地方。亦称宇妥。家族成员中有康熙十三年(1674)被五世达赖喇嘛派往内地的使者波塘索南旺布。亦有多人任军事要职。波塘巴额珠于康熙五十三年(1714)任前藏代本,同
见“嘉木样丹增嘉措”(243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