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利克汗王朝
见“喀喇汗王朝”(2208页)。
见“喀喇汗王朝”(2208页)。
?—177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。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。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。乾隆十九年(1754),随祖玛木特内附。二十一年(1756)春,奉命袭祖爵,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
渤海王国置。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,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狼林山附近。辽灭渤海后废,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,辽置嫔州(治所在海城县东北向阳寨)统之。
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。亦称徒跣、跣行,俗称打赤脚。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。此俗即一年四季“打赤脚”,很少穿鞋或木履。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、多稻田的环境特点。《韩非子》卷7载
见“山寨夷”(119页)。
宋代壮族地区古镇。领地不详。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。元改寨为州,属思明路。明改为土巡检司。清因之,属南宁府。为壮族聚居区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。《满洲源流考》作五音所,并说清代黑龙江城(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)南有五因河,又有五因屯,故名。
见“石敬瑭”(453页)。
?—1213金大臣。本名胡沙,又作忽沙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颇知孙、吴兵书。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,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、殿中侍御史、右警巡使、彰德军节度副使、刑部员外郎、郎中。迁会州、惠州刺史、同知临潢府事、
沙陀首领。唐金满州都督、永寿郡王※朱耶辅国之子,后唐李氏先祖。父卒,袭爵。天宝(742—756)初,回纥内附,其兼任回纥副都护。后从肃宗(756—762在位)征讨安禄山,以功被册封为特进、骁骑上将军。
金代对上京护国林神的封号。简称嘉阴侯。大定二十五年(1185)敕封。遣使诣庙,以三献礼致祭。是后,遇月七日,由上京幕官1员行香,著为令。